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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非得已:计划经济时代的央地关系与“政府间补助”

文|王瑞民
2025年07月18日 10:34
计划经济时代,中央对地方的财力补助可用“补”非得已来概括,即主要用于重大灾荒、特大事故引起的减收,以及相应的救济、防汛等应急性支出,其余情况下地方财政主要通过征收地方附加税或减少财政支出的方式谋求财政平衡
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重(1953-1979)

  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的介入都非常深,作为政府间关系的央地关系,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治理及其转型中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政激励是政府积极性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希望受自己支配的财力多多益善。中央政府希望集中财力以实现其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地方政府则不愿意“肥水流入外人田”,希望减少对中央的财政贡献,以更好地维护地方利益。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表面上看是财权、事权的配置,本质上是资金权力的分配,并将进一步影响到行政、人事等其他权力的分配。在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中,钱是从中央转移到地方,还是从地方上解到中央,是理解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把钥匙。转移支付的输出方,虽然并不是转移支付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但是,分配给谁、数量多少均是其财权的体现;而作为转移支付的接受者,虽然财力会有所增加,但在政府间关系中仍处于被支配的一方。以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方向与规模为中心,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央地关系进行考察,不仅有助于理解财政体制从历史到现状的演变逻辑,也有助于理解分税制改革后转移支付制度的特征与未来的变革趋势。每次财政体制的改革与调整,不仅对既有财政体制进行修补,也会对后续的财政体制、政府行为乃至经济发展模式产生重要影响。

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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